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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科学技术局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1 16:27:58                   浏览量:19132

商洛市科学技术局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教体)局,各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商洛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0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成果,提升园区管理水平,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发挥园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助力特色农业强市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结合《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陕西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市政府全体会议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打造特色农业强市总目标,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构建商洛特色农业产业体系,推动特色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集聚土地、资本、科技、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形成以国家园区为引领、省级园区为主体的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互补、特色鲜明、创新发展的园区格局,将园区打造成为农业科技成果培育与转移转化的创新高地、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及其服务业集聚的核心载体、农村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的重要阵地、产城镇村融合发展与农村综合改革的示范典型,不断提升我市现代农业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区域农民增收,助推商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园区建设

各县区科技(教体)局、各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要依托园区实施农业科技创新提升、特色现代农业提升、农民增收致富提升工程,发展特色经济、联农带农经济、集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围绕园区年度建设目标任务,推动园区提档升级,助推县域经济发展。一是加强对园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与统筹谋划,结合秦岭山水乡村建设,制定完善园区建设规划,明确年度建设任务,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园区建设取得实效。二是紧扣“菌果药畜茶酒”特色产业,加强园区主导产业培育,强化科技引领,提高农产品研发生产和精深加工水平,聚焦特色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全产业链发展,推动园区做精一产、做强二产、深化康养、文旅等三产融合,实现产业转型、业态转型,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平台及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打造产业化、绿色化、景区化、品牌化“四化”提质特色园区。三是落实现有园区建设相关科技创业、人才流动、土地利用、金融服务等政策措施,为园区企业、科技人才等提供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条件。四是促进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资源向园区集聚,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产学研创新创业战略联盟,获得一批国内外专利、标准及知名品牌。五是搭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等各类科研创新平台,培育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户,提升园区科技创新引领与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推广应用能力。六是利用信息化管理服务网络及电子商务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园区生产过程自动化、管理方式系统化、营销手段电子化。

(二)开展动态监测

各县区园区管委会要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企业培育、辐射带动、乡村振兴等年度目标任务,强化园区创新能力监测,定期组织开展动态监测管理,按照时限和报表要求,在陕西科技PDS管服平台(智汇秦科技)认真填报园区年度创新能力监测数据,园区相关监测数据要务求真实准确,能够客观反映园区发展状况。监测报表由各县区园区管委会负责统计填报,各县区科技(教体)局负责审核把关,纸质材料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报送商洛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经审核后报送省科技厅。

(三)强化督查考核

聚焦园区规范化管理,由商洛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根据园区管理相关要求,编制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组建督查考核组,定期对各县区园区组织开展督查考核。各县区园区管委会要对照考核指标和重点内容,结合园区管理工作实际,整理形成自查报告。考核组要对各县区园区评价赋分,同时形成园区督查考核报告,报送市科技局。考核结果纳入各县区科技(教体)局年度科技创新目标责任考核,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参考,对园区考核优秀的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对园区考核不合格的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减分,同时对考核不合格的园区,在考核结果通报后1个月内制定整改措施,由各县区科技(教体)局督促落实。

(四)做好综合评估

园区通过验收后,原则上每三年为一个评估阶段,进行一次综合评估,评估工作由各县区科技(教体)局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各县区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落实,商洛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做好协调指导。各县区园区管委会要完善评估资料,做好筹备工作,完成园区评估涉及的数据填报、自评报告、视频答辩、评估考察等相关事项,确保评估达标,评估不达标的园区要限期整改(整改期一般为一年),整改后再次进行评估。凡不能按期参加评估或整改后再评估不达标的园区,将被直接取消园区资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县区科技(教体)局、各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发挥园区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明确各自重点任务,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共同做好园区管理、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等各项工作,形成各方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不断凝聚组织机构合力。

(二)完善管理机制。各园区管理机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方关系,掌握园区发展现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各园区管委会要落实园区年度创新能力监测与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园区年度创新能力监测与督查考核。各园区管委会要实行年度总结和报告制度,对照园区管理年度任务指标和重点内容,全面总结园区工作开展情况及亮点特色,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整理形成年度总结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三)夯实工作责任。各园区管理机构要把园区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各自职责。各县区园区管委会负责做好园区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并接受市科技局及商洛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的业务指导,各县区科技(教体)局负责做好园区管理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统筹协调,商洛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负责做好各县区园区的督查考核和协调指导。各园区管理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任务要求,统筹谋划,各司其职,确保园区管理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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