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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征集2023年度商洛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1 17:06:26                   浏览量:38879

各县(区)科技和教育体育局、柞水县科技局、商洛高新区科经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商洛学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扎实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聚焦“一都四区”建设,围绕“3+N”产业集群发展和科技企业融通创新示范区创建,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作用,优化创新生态,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技术攻关,推进成果转移转化,助力打好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园区建设提标扩容、创新开放提力赋能、县域经济提质增量“四提攻坚战”现就2023年度商洛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一)工业领域科技攻关

支持方向围绕新材料、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能源化工等重点领域,支持开展突破设计开发、制造流程、工艺优化及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等关键技术研究。

(二)农业领域科技攻关

支持方向:围绕“菌果药畜茶酒”等特色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开展良种选育、规范化生产体系建设,新产品开发、产品附加值提升研究;种业与粮食安全技术研究、优良新品种选育推广和丰产栽培技术研究,防病技术研究等农业科技攻关。

(三)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攻关

1.医疗卫生领域:重点支持卫生健康领域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等公共卫生技术研究等;医药中间体提取加工、医疗设备研发、智慧医疗推广应用等科技攻关。

2.其他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支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河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综合治理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医疗废物处置、畜禽污染物资源化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节水和节能减排,绿色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公共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食品药品安全技术研究与应用;防灾减灾、智慧气象、公共交通、社会治安、禁毒戒毒、文明城市创建、新型城镇化、现代服务业、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的研究与应用。

(四)软科学研究

支持方向:围绕“一都四区”建设,推动商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对策研究、科技企业融通创新发展路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领域课题研究。

(五)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各县(区)科技型企业自发与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团队等合作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招商引资在商洛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

有关要求: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业带动性好,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六)创新能力提升专项

支持方向:围绕我市“3+N”重点产业集群化发展,重点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组建“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创新服务平台、孵化载体、新型研发机构等。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商洛境内注册成立,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等。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本年度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的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良好,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必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

(三)项目起止时间。项目开始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2023年7月,项目执行年限不得少于1年。

不能申报的情形。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负责人有如下情形的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为政府机关或机关公务人员参与项目的;

2.项目承担单位注册地未在商洛的;

3.申报单位有尚未结题验收项目的;

4.项目负责人尚未办结验收证书的;

5.项目负责人非项目承担单位在职人员或项目执行期内无法保证在职的;

6.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科学技术研究计划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

7.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经查实的;

8.有其他可能影响项目执行的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严禁同一项目内容申报多个不同类别项目。同一项目只能由一家推荐单位推荐,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推荐;同类型已支持过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支持。

三、申报程序

2023年度商洛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均通过"商洛市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sbpt. slkj.org. cn)进行网络申报

(一)时间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提交,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1.系统申报时间:2023年7月20日8:00至2023年8月4日17:00。

2.系统推荐时间:2023年8月11日17:00截止

(二)申报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提交申请书,经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逐级审核后提交至市科技局,初审后生成电子申报材料,电子申报材料形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2.初审通过的项目,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由推荐单位统一送商洛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商州区香菊路2号,联系人:周毅,联系电话:0914-2312179),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3.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技术性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及拟推荐立项清单。

四、注意事项

一)各县(区)企业由注册地科技主管部门推荐。

二)市属科研院所、医院、其他企事业类单位由其行政主管单位推荐。商洛学院、商洛职院由高校直接推荐。

(三)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项目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0914-2312374

系统技术联系人:周兴  联系电话:0914-2988261

 

附件:商洛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1).docx


 

 

商洛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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